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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的認知裡,「真理實相」是遍一切處、無所不在的,生命體透過心的作用與「真理實相」相通,而這個作用的本質,由生命體所展現出來的就是「愛」了。「愛」是生命的本能,沒有人能離開「愛」而存在的,但是人們卻因為錯誤的經驗和認知,把「愛」拘限了、縮小了、錯認了、背離了。

有人說:「生命的活動只有兩種,一是愛的呼求,一是愛的施與。」

如果我們細心去感受,「愛」原本就是我們本意初衷的完美表達,當「愛」被達成時,自然會有流暢、開闊、幸福、感動等作用。

當然,在生命的過程中我們常因為不好的經驗,或接受了錯誤的訊息,而扭曲本意,改變了初衷。這種改變使得我們要更強烈的去感受「喜怒哀樂愛恨情仇」,以證實自己的存在。當漸漸習慣於強烈感受時,我們的感覺就慢慢變得遲鈍、粗糙,也愈來愈感受不到「愛」而變得麻木不仁了(仁是真心的作用)。這時候我們的心也漸漸遠離了清、淨、平、和、安、明……。不清不明不安的心,又怎有真正的幸福可言呢?

每一個人都渴望「愛」,也都有給予「愛」的天性,但是慾望私情的假愛小愛充斥著我們的身邊,而「愛」似乎是更遙遠、更狹隘了。

「愛」是要穿過人、我兩道心防才能達成的,第一道防線就是「我執」。「我執」是一個大問題,往往在這兒就將「愛」阻隔了,認不清「我」而想要「愛」,可就問題多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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